引言
我国数据要素市场化建设工作在《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发布后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全国各地数据要素发展热度持续上升。但与国家层面将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作为改革工作的首要任务不同,各地在探索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建设的同时,也非常关注数据要素市场建设能带来的实际经济增长效益,随着改革推进,逐渐对数据产业发展给予更多关注。以2022年四川在德阳市设立全国首个数据要素产业园为代表,各地逐步加强数据产业的落地培育,纷纷建设与数据要素相关的产业园区或产业集聚区,争相推出促进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全国各级省、市、区超10地发布了各自的产业促进政策[1]。据《数据产业图谱(2024)》显示,我国2023年数据产业规模已达2万亿元,2020年至2023年,年均增长率为25%[2]。
然而,当前对数据产业的关注度虽然在不断上升,但总体来看全国对于数据产业的理解和探索还处于初级阶段。各方对于数据产业本身的概念及内涵还没有形成统一意见,尤其在产业构成方面,还难以回答该产业具体包含哪些细分产业的问题,产业的真正落地及可持续发展还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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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信息:
李哲行,曾建,魏伟,魏贝,王萍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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