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业内信息报道,昨天美国最高法院就苹果公司、博通公司以及加州理工学院专利权的纠纷事宜向美国政府征求意见。
据悉,之前法院已经裁决苹果公司和博通公司向加州理工学院关于专利权相关费用赔偿 11 亿美元,同时大法官要求美国司法部长就下级法院的一项裁决提供意见,该裁决禁止苹果和博通公司在审判中辩称专利无效。
2016 年加州理工学院通过洛杉矶联邦法院向苹果和博通公司提起专利诉讼,指控数百万的 iPhone、iPad、Apple Watch 及其他采用博通 Wi-Fi 芯片的设备侵犯了其数据传输专利。
最后法官裁决加州理工学院胜诉,要求苹果赔偿 8.378 亿美元,博通公司赔偿 2.702 亿美元,后来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对赔偿金额提出异议,并将此案发回重审。重申将于 6 月开庭。
据悉,苹果和博通公司对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表示,它们应当获准在审判中审视该专利的有效性,但上诉法院维持了初审法院的决定,禁止这两家公司就此提出异议,因为它们本应在申请美国专利局审查专利时提出质疑。
2022年第三季度,苹果和博通公司决定上诉到美国最高法院并对大法官表示上诉法院误读法律,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法律只禁止本应在审查过程中提出的质疑,并没有禁止本应在申请书中提出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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