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随便删!明天起手机聊天记录可作法律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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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天起,5大类电子数据均可正式作为法律证据:①网页、微博客等信息;②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通信信息;③用户注册、身份认证、电子交易、通信记录等信息;④文档图片、音频视频等电子文件;⑤其他以数字化形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信息等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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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原《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