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通过电信终端设备修正草案,标示“中国台湾”的电信设备不予发审定证明

  3 月 12 日讯,中国台湾地区通讯传播委员会(NCC)通过“电信终端设备审验办法第二十条修正草案”,增加了主权条款。

  条款表示,在手机的外盒、说明书、系统软件和固件等标示“中国台湾”的电信设备,将不发机型认证的审定证明;而即使取得证明,但被发现违规,经限期改正还无法改正者将撤销证明、不得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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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相关草案还需要经过公告、收集业界意见后,再送“行政院”、“立法院”审查,但业界预期,在“国家尊严”前提下,这项修正案将很快通过。此举无疑让华为、小米、OPPO、vivo 等大陆品牌手机在台湾可能无法销售。

  此前,华为包括 HUAWEI P30、P30 Pro 和 Nova 5T 三个机型因繁体中文介面显示“中国台湾”,遭到 NCC 禁售。此前 NCC 就要求厂商签署切结书,不得再出现标为“中国台湾”的情况,否则无法在台销售。

  尽管华为方面已经退出中国台湾地区,但 NCC 并没有准备让“中国台湾”议题轻轻放过。这次立法更是将这问题上升到更大的政治层面。

  NCC 主要管控在中国台湾市场流通和使用的通信信息类设备:低功率设备(例如:蓝牙、WIFI 类设备);通讯终端设备(例如:手机、平板类设备)。规定所有电信终端设备、低功率射频电机及电信管制射频器材都需获得形式认可后,方能在市场上销售。申请方可分为非台湾公司,且每个商标对应一份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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