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进半导体与贝岭晶圆代工协议构成关联交易

先进半导体公布,诚如2017年12月14日公告所披露,2017年12月7日,东方资产与华大半导体就11.69%的股份转让事项签订一份股份转让协议。在2017年12月28日股份转让事项完成后,华大半导体成为公司的主要股东。

截至公告日,华大半导体持有上海贝岭25.47%股权。2018年1月16日,公司收到上海贝岭的信函,内容包括华大半导体有权且实际已委任上海贝岭董事会的过半数董事。因此,上海贝岭被视为华大半导体的附属企业,亦属华大半导体的附属公司。

由于上海贝岭为华大半导体的附属公司,而华大半导体为公司的主要股东,因此,根据上市规则第14A.07条上海贝岭自2017年12月28日起成为公司关联人士。

公司与上海贝岭就公司为上海贝岭生产晶圆订立的框架代工协议(即2015年11月8日,上海贝岭与公司签订一份框架代工协议,由公司向上海贝岭生产5、6及8寸半导体晶圆),及其项下进行繁荣各项交易根据上市规则自2017年12月28日起成为公司持续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规则第14A.60条,公司须就框架代工协议项下的持续关联交易,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的适用申报及披露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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