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一家美国公司在深圳中级法院起诉苹果公司 iPhone 手机和 iPad 平板电脑侵犯基础专利权,合计索赔 1.29亿 美元(约 9 亿元)。
这一数字创下了中国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额最高纪录,苹果连续三次申请原告专利无效均被驳回。
据悉,此次诉讼的原告方是一家美籍华裔在夏威夷创办的名为 GPNE 的公司。该公司在 1995 年 6 月 15 日在中国申请了发明专利 “寻呼方法及装置”,2001 年 4 月 11 取得授权公告。
GPNE 公司相关负责人黄景榆介绍称,该专利是目前手机、具有 GPRS 功能的平板电脑等通信设备设计的一项基础专利,在中国、美国、欧洲、日本等 14 国取得专利保护。

在起诉苹果前,GPNE 表示曾先后起诉过多家手机制造商如摩托罗拉、思科、黑莓、三星等,但都达成许可和解。但自 2013 年 1 月 28 日对苹果提出诉讼后,苹果公司却始终没有达成和解协议。
苹果曾先后三次以不同理据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宣告原告涉案专利无效,但苹果的全部诉讼请求均被驳回,维持原告专利有效。
据了解,原告称从苹果财报中分离出与诉讼不相关的模组部门,认为苹果 iPhone 手机和 iPad 侵权获利分别为 76.9 亿美元和 17.98 亿美元,但因原告没有能力支付高额诉讼费(诉讼费约为起诉侵权金额的 200 分之 1,全额诉讼应支付约 4800 万美金诉讼费),对 iPhone 手机案在原索赔 9500 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 1 亿美元,iPad 平板电脑在原索赔 5000 万元人民币基础上追加索赔 600 万美元。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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