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管理规定从2006年开始起草,2007年定稿。在互联网视听节目的市场准入中,规定必须是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在符合条件时,先取得广电总局的视听服务许可;再获得信息产业部的互联网接入许可。
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出台,意味着电信网" title="电信网">电信网、广播电视网" title="广播电视网">广播电视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title="三网融合">三网融合”迈出实质步伐。“三网融合”是网络业务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全球技术业务创新的重要领域。但是,很长一段时间以来,由于现有体制不能完全适应技术和市场的需求,中国“三网融合”的实际进展比较缓慢。
从业务层面来说,“三网融合”可以为用户带来更丰富便捷的信息服务" title="信息服务">信息服务。用户可通过单一终端或接入方式使用文字、语音、数据、图像、视频等各类信息服务,网络资源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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