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PEG LA有限责任公司(MPEG LA, LLC)是提供一站式专利授权许可替代方案的全球领先企业。公司今天宣布推出一种新型MPEG-2专利组合许可证,该许可证自2010年1月1日起,将以更低的专利使用费率,连贯覆盖MPEG-2核心专利全生命周期。
MPEG LA公司总裁兼首席执行官Larry Horn说,“MPEG LA公司和MPEG-2的专利授权方全力确保我们的MPEG-2许可证能够持续快速响应客户及市场的需求,而新的MPEG-2许可证进一步确认了这一目标。”
自2010年1月1日起或自新许可证生效之日起,新许可证所界定的各种MPEG-2解码、编码和消费产品的专利使用费率将从目前的2.50美元下调至2.00美元,MPEG-2封装存储介质(例如:DVD视频光盘)的专利使用费在2010年将下调至0.0176美元,2010年之后进一步下调至0.016美元。
如需了解新型MPEG-2专利组合许可证的详细情况,或索取许可证副本,请访问:http://www.mpegla.com/m2/或发送电子邮件至:Licensing@mpegla.com。
MPEG LA, LLC
MPEG LA公司是提供全球技术授权替代方案的领先企业,使得用户能够通过一次性交易就可在世界范围内获得某项技术标准或平台所需的多项专利权,而无需和专利持有人逐一谈判获得专利许可证。不论何种场合,只要独立管理的一站式专利授权能够提供便利,帮助用户实施所选的技术,MPEG LA公司开创使用的授权模式都有可能提供解决方案。MPEG LA公司的授权之中有一项针对MPEG-2数字视频压缩技术的授权,在该技术的协助下,产生了消费电子行业历史上应用最广的标准。MPEG-2专利组合许可证包含57个国家870项以上的MPEG-2核心专利,许可证持有人超过1,600家,他们构成MPEG-2产品市场的主体,涉及现有全球市场的机顶盒、DVD播放器、数字电视机、个人电脑和DVD影碟等产品。MPEG LA公司是独立的授权管理人,与各标准机构无关,与各专利持有人无附属关系。如需了解更多信息,请参考http://www.mpegla.com。凡《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原《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录用的文章,如作者没有关于汇编权、翻译权、印刷权及电子版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等版权的特殊声明,即视作该文章署名作者同意将该文章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权及电子版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授予本刊,本刊有权授权本刊合作数据库、合作媒体等合作伙伴使用。同时,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含上述使用的费用,特此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