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惠政策将向集成电路产业倾斜

    工信部电子信息司司长肖华5月24日在深圳举行的中外平板显示与彩电产业CEO峰会上表示,新18号文件正在制订当中,并已拟出征求意见稿,相对于原18号文件,对集成电路产业的优惠政策更多一些。

 

    2000年国务院发布实施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成为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过程中的里程碑事件,促进了上述两大产业的快速发展。但该文件的相关优惠政策即将到期,业内一直期盼能够有后续相关政策出台。

 

    肖华表示,根据国务院的意见,原18号文件中尚未到期的增值税优惠将继续执行,有关方面加快了新18号文件的制订进展,已经拿出征求意见稿,总体上比原18号文件更优惠,且主要体现在集成电路产业。他表示,原18号文件对软件业的优惠比较到位,此次制订的新18号文件加大了对集成电路产业的扶持力度,并且将可享受优惠的集成电路产业领域延伸,相关材料、装备、仪器仪表等亦纳入其中。

 

    肖华还透露,原先针对面板产业发展的15号文件已经于去年底到期,目前有关部门也在草拟制订新的15号文件,相关政策预计比原15号文件更优惠。

 

    在本次会议上,肖华向与会者就《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作了解读。他表示,《电子信息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六项重大工程和落实七项保障措施,其中六项重大工程包括了集成电路升级工程、彩电转型和平板发展、TD-SCDMA新跨越、数字影视推广、计算机提升和下一代互联网应用、软件与信息服务培育。要抓紧落实各项应急措施,启动有关重点项目和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出手“快准狠”,遏制产业下滑趋势;同时还要立足当前和谋划长远相结合,科学确定投资方向,加大国家投入,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投融资环境,强化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通知公告
编辑观点
理事会
参考资料
版权声明

凡《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原《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录用的文章,如作者没有关于汇编权、翻译权、印刷权及电子版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等版权的特殊声明,即视作该文章署名作者同意将该文章的汇编权、翻译权、印刷权及电子版的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发行权授予本刊,本刊有权授权本刊合作数据库、合作媒体等合作伙伴使用。同时,本刊支付的稿酬已包含上述使用的费用,特此声明。

《网络安全与数据治理》(原《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