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诞生的《文明冲突论》被认为是911事件的预言,911事件通常被认为是《文明冲突论》的悲剧佐证,时间过去了20年,“文明冲突”的阴影而今却仍然在网络空间飘荡。网络空间早已被各国视为继“陆海空天”之后的第五大疆域,近年来针对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攻击与日俱增,数据泄露事件更是不胜枚举,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充斥泛滥,对经济社会稳定运行产生的影响日彰。今年世界互联网大会的主题圈定为“迈向数字文明新时代——携手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无论是有意为之,还是冥冥之中的暗合,数字文明新时代的提出都意味深长,引人深思。
数字文明通常被认为是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之后的第三阶段人类文明形态。在2005年出版的《物理改变世界:数字文明物理学和计算机》一书,强调计算机原来应物理学的需求而出现,但随着电子计算机全面进入生产技术、科学研究和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彻底改变了人类文明的进程,进入了数字文明时代。
习近平主席在致世界互联网大会的贺信强调,“中国愿同世界各国一道,共同担起为人类谋进步的历史责任,激发数字经济活力,增强数字政府效能,优化数字社会环境,构建数字合作格局,筑牢数字安全屏障,让数字文明造福各国人民,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那么,数字文明新时代新在哪里?
一是新在时代背景不同。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的大变局,全球变暖加剧叠加世纪疫情,不同文明之间从未像今天这样拥有如此多需要共同面对的重大挑战,这些挑战不是短期可以化解的,现有的国际治理与合作体系明显失效、难以为继。中国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加以应对,但落地实施的路径仍在探索之中。与此同时,《文明冲突论》的阴影仍然沉渣泛起。在阿富汗战争爆发20周年之际,美国历史性从阿富汗撤军、美英澳组建“AUKUS”联盟、中美竞争对抗局面持续深化等一系列事件接踵而来。文明冲突或者潜在的文明冲突都会在网络空间得以体现。今年6月,美国司法部以“违反制裁”为由关停了伊朗30多个新闻媒体网站,甚至包括堪称伊朗“央视”的伊朗新闻电视台网站也被“封网”,对其国家对内对外形象造成严重影响,成为网络空间极具象征性的事件之一。阿富汗战争的失败让美国媒体已经开始预测,未来三至五年阿富汗塔利班政权会在网络空间尤其是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领域对美国构成明显威胁,一系列网络空间安全事件与文明冲突相互印证。随着网络空间与物理空间的边界变得模糊,数字文明正以在成为文明形态的主要载体,元宇宙概念的火爆,更是将虚拟现实、增强现实与网络空间紧密连接,数字文明将向何处发展,将有哪些新的体现,正成为新的时代课题。
二是新在以我为主的视角。中华民族正在经历历史性的伟大复兴,建设数字文明不可能脱离这个全局背景。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指出,“数字技术正全面融入人类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各领域和全过程,给人类生产生活带来广泛而深刻的影响。”可以说,数字文明建设关系到“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关系到民族复兴的全局。数字文明新在“以我为主”,在技术层面还体现在解决最底层技术的可信计算问题,大力发展信息技术应用创新产业,夯实自主计算底座,建设自主计算产业链,不再是一件“犹抱琵琶半遮面”的事,而是事关文明生存与发展的存续之道。在法治层面,法律从来都是文明的体现于保障。9月1日起,《关键信息基础设施保护条例》、《数据安全法》正式施行,即将于11月开始施行的《个人隐私保护法》特别参照欧盟《数字市场法》,针对大型互联网平台引入“守门人条款”,维护个人权利和选择,体现了法律的人民性和“以人为本”,体现了数字文明新时代“以我为主”发展的价值取向。
一个新时代已经来临,人类命运休戚与共,我们要以构建数字文明新时代为契机,以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为抓手,迈向实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最终目标。我们相信,文明冲突的宿命可以终结,但绝不是靠仁慈与怜悯,而是要靠不懈的奋斗。
ITNS 信息技术与网络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