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布多个可用5G频段

5G伴随着时间的发展,已经渗透到人们的视野中,各大公司对5G技术疯狂的探索,也让5G技术成为当下通信网络中最热门的话题。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告称,为了合理、有效利用无线电频谱资源,保证无线电业务的正常运行,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截止今年9月30日。据悉,该方案施行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11月28日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6号)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给出了中国无线电频率划分脚注,共计包含13条“2017年修订”脚注以及“2017年”脚注,其中涉及“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的部分如下:

CHN34 3300-3400MHz频段的移动业务确定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原则上限于室内使用。(2017年)

CHN35 4400-4500MHz频段的移动业务可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系统。IMT系统不得对4200-4400MHz频段的航空无线电导航业务造成有害干扰,相关兼容共存条件确定前IMT系统不能投入使用。(2017年)

CHN37 4800-5000MHz频段的移动业务用于国际移动通信(IMT),具体频率分配使用应统筹考虑有关部门的使用需求。(2017年)

从草案可以看出,3300-3400MHz频段基本被确认为5G频段,原则上限于室内使用;4800-5000MHz频段,具体的频率分配使用根据运营商的需求而定。此外,草案出现了一个新的可用于5G系统的频段:4400-4500MHz频段,但不能对其他相关无线电业务造成有害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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