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了解到,工业和信息化部认为,制定全面规范互联网的基本法,时机尚不成熟;对物联网应用宜采取逐步立法的方式加以解决,建议统筹考虑互联网、物联网领域的实践情况和立法需求。
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期间,杨震等31名代表提出议案认为,信息通信网络已成为社会的主要基础设施,同时物联网的法律规定基本空白,但在管理上存在政出多门、法律层级低等问题,建议制定互联网/物联网法或制定有关物联网应用的法规。
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同意工业和信息化部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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